師大教〔2020〕13號
關于做好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創新訓練類)項目
結題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關于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創新訓練類)的組織實施意見》(師大教〔2015〕35號)有關規定,學校擬開展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創新訓練類)項目結題驗收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2019年立項且通過中期檢查的國家級、省級、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創新訓練類)項目,以及2018年延期結題的同類項目。2019年度國家、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負責人為畢業班學生的項目必須結題。
二、驗收標準
(一)國家級、省級項目
需取得在項目周期內完成的相關研究成果,并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項目組學生署名在CN及以上級別刊物發表(含錄用)論文一篇,論文須注明項目基金來源為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項目(項目編號);
2.項目組學生署名獲批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或專利,并提供著作權人、發明人、設計人順序證明;
3.項目組學生參加與項目研究相關的省級及以上級別比賽,獲得三等獎(銅獎)及以上獎項;
4.其它形式研究成果,由學院給出評審意見,報教務處審定。
如已完成研究內容但論文尚未發表的項目,可申請延期結題,期限最長至當年的11月30日。因疫情原因暫無法發表文章或者申請專利的項目,由學院給出評審意見,評審合格的項目應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教務處提交成果證明材料,教務處將根據證明材料補發結題經費。
(二)校級項目
需在項目周期內完成相關研究內容,至少撰寫一篇3000字以上的研究報告或其它形式研究成果。
三、驗收程序
(一)材料提交:各項目組將結題報告書和研究成果(電子版)提交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領導小組。
(二)學院評審: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在審核項目組提交材料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結題評定,依據項目驗收標準分“合格”“不合格”兩檔評定項目驗收結論。
(三)學校審核:各學院將結題材料匯總提交教務處,教務處將組織評審。結題驗收合格的項目,將頒發項目結題證書。
四、材料提交
(一)項目結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詳見附件6。
(二)各類項目組于2020年4月26日前通過創新創業管理平臺完成結題報告書和研究成果提交,同時將結題材料電子版發送給學院教學秘書。
(三)國省級項目還需將結題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和《福建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成果簡明表》(電子版)于正式學后一周內,交由學院統一匯總后提交教務處。
(四)學院應于5月10日前將《項目結題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446414219@qq.com,紙質材料于正開學后一周內提交。
五、系統填報
項目結題將通過系統填報,學校創新創業管理平臺鏈接:http://10.128.53.51/aexp。項目組學生、指導教師、學院經辦人等可登錄系統操作,操作指南參考附件5。同時,國家級、省級項目需完成省級系統填報,填報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由于受疫情的影響,本次結題學校不再組織現場答辯,由學院組織專家對申請結題項目依據評審要求進行電子版材料評審并確定等級。學校將對所有項目的結題成績進行復核審查,重點檢查結題項目是否按計劃完成,并取得預期成果;是否存在抄襲和學術不端行為;項目成果是否與評審等級相符等。各學院應及時通知有關項目負責人及指導教師按時完成結題工作。
福建師范大學教務處
2020年4月3日